通过建立信托基金,创始人(委托人)将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受托人,从而将资产与本人分离。受托人管理这些资产,并根据创始人的意愿进行分配(创始人去世后)。信托基金不仅在英语世界中是一个广泛的机构,而且许多通常不遵循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国家现在也已经成为《海牙信托公约》的签署国。
建立信托基金时,必须特别注意各个法律体系中对信托的税收待遇。
信托基金还可以执行持有投资等其他功能。这方面有很多例子 – 信托基金持有的公司拥有船舶、飞机、房地产和银行账户。对这些资产的继承应以简单、灵活和有效的方式进行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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